关于公开征集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人选的函
索 引 号 | MB1518119/2024-11348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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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发文日期 | 2024-02-07 |
文 号 | 鄂退役军人函〔2024〕8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关于公开征集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人选的函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学会)、标准化技术机构:
为统筹推进我省退役军人事务标准化建设,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筹建成立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负责我省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标准规划、起草、审议、宣贯等工作。根据《湖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现公开征集第一届标委会委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标委会面向政、产、学、研、社会组织各界和相关公共利益代表征集委员人选。重点包括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相关标准化技术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学会)、政府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
二、委员条件
(一)在我省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任职,并经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二)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职务的专家、行政管理人员;
(三)熟悉标准化基础知识,志愿参加标委会活动,履行委员职责;
(四)熟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政策法规和有关事项标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三、委员主要职责
(一)提出标准立项、起草等方面意见和建议;
(二)按时参加本专业领域标准的立项、起草、技术审查等工作,参与本专业领域标准化专业知识、重要标准宣贯的培训讲解工作,及时反馈本专业领域标准实施情况;
(三)参与本专业领域全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创建活动,为创建单位提供标准化技术咨询、评估确认等工作;
(四)代表本省参加国内相关标准化活动;
(五)监督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
(六)监督标委会秘书处经费使用情况;
(七)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标委会组织架构及委员专家征集数量
委员会拟设委员30名左右,包括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的方式。
(二)委员候选人填写《湖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同一专业领域同一单位推荐的委员人数不超过2名。
(三)请于2024年3月5日前,将《湖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邮寄至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策法规处,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根据《湖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筹建单位组织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审查,提出第一届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报省市场监管局审核批准后,由标委会聘任,每届任期5年。
联系人:付军龙;电话:027-87699854;邮箱:964810746@qq.com;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17号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邮编430079
附件:湖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4年2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