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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军优抚】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的配置程序是什么?

2023-11-24 14:00 厅拥军优抚处

问:配置程序是什么?

答:残疾退役军人需要配置、更换(使用年限到期的)、维修(使用年限内)康复辅助器具的,由本人(本人无行为能力的由其直系亲属)向当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审查完毕,审查认为符合配置条件的,填写《残疾退役军人配置、更换、维修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并附能证明其残情的评残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因操作不当,造成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的书面保证材料)报市(州)审核;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收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上报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并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批后,退市(州)、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定点配置机构各一份存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批准的配置项目为申请人开具介绍信,由申请人到定点配置机构联系配置,定点配置机构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批准的申请表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介绍信,为申请人生产配置、更换、维修康复辅助器具。

手摇三轮车、手推轮椅车、电动三轮轮椅车、电动四轮轮椅车、偏瘫轮椅车、假肢在使用期限内需维修的,按以上程序逐级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批,其他矫形器具在使用期限内需维修的,本人提出申请,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就地维修。

湖北政务服务网已开通残疾退役军人康复辅助器具线上办理渠道,流程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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