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繁体登录注册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2023年)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2023年)

2023-11-27 16:20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索 引 号 MB1518119/2023-39732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文日期 2023-11-27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2023年)

各市、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建厅以来截至2023年9月1日,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厅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2〕24号);

二、《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残疾军人等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2〕25号);

三、《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2〕53 号);

四、《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残疾退役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办法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2〕58号);

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3〕17号);

六、《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残疾军人等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3〕21号)。


附件2

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目录3件)

一、《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0〕61号);

二、《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1〕55号);

三、《关于印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1〕77号)。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