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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我省将出台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

【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我省将出台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

2020-12-28 18:05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经过培训的员工,是企业最大的资本。没有经历培训的员工,是企业最大的成本。”近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召开《湖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审议会,听取退役军人代表及就业培训领域专家意见。会上,就业培训领域专家、省人力资源中心党委书记李士凌这样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应当以提高就业质量为导向,紧密围绕社会需求,为退役军人提供有特色、精细化、针对性强的培训服务。为此,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办法》。《办法》以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和创新创业为目的,通过退役军人承训机构,吸引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体系。

审议会上,退役军人代表、武汉可遇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佘有缘表示:自己有幸参与《办法》文稿研讨工作,《办法》的出台,对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为就业创业打基础具有很大帮助。退役军人代表、中国移动湖北公司湖北移动客户经理曹靖伟说:自己到地方工作已经5年多时间,深深体会到部队和地方工作的差距,通过岗前培训,可以促进退役军人融入地方。职业技能培训专家、省人力资源中心党委书记李士凌认为:要发挥好退役军人主管部门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又可发挥地方职能部门孵化器、加速器的功能作用。通过分步实施,促进培训机构种好自己的“责任田”,退役军人主管部门通过“试验田”,打造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示范田”。战友集团副总经理杨乐表示:《办法》可帮助退役军人做好职业测评,做好心态转变;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刘华平建议,对于培训资金不足的部分,可明确相关流程和机制,对于等级认定问题,可跟国家及湖北省相关政策接轨。

会议指出,我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存在培训资源分布不均、资金使用效益有待逐步提高、培训项目与退役军人需求不够匹配等问题,导致退役军人参训积极性不足,培训工作在帮助退役军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充分就业方面的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办法》坚持以实现就业为目的,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全国创新建立了首个政府购买培训和就业成果的模式,通过整合省内培训资源,打破区域培训壁垒,满足退役军人培训需求,实现培训即就业。

会议强调,要指导各地开展2021年度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分类确定年度培训项目,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具体实施细则;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办法》及政策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要在汇总整理各地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目录的基础上,尽快确定首批省级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目录,让有资质、有热情、有能力的培训机构参与进来,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质的保证,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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