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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缅怀革命先烈,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023年7月28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江岸区辛亥首义烈士陵园、谷城县烈士陵园、襄西革命烈士陵园、鄂州市烈士纪念园、鄂中革命烈士纪念馆、孝昌县烈士陵园、咸安区鄂南烈士陵园为第六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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