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588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 MB1518119/2021-64227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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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发文日期 | 2021-05-03 |
名 称 |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588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省委宣传部:
现将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588号提案提出的将武汉市洪山区伏虎山烈士陵园打造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民间通称的“伏虎山烈士陵园”实名为辛亥首义烈士墓,其所在地位于洪山区卓刀泉街伏虎山脚下,属省林科院管理,为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1956年11月15日公布,武汉市人民政府立碑)。
孙先明委员提出将伏虎山烈士陵园打造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议初衷很好,但鉴于“伏虎山烈士陵园”的现状,我厅认为此处目前不宜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来建设。主要原因:一是管理比较复杂。陵园现存的9座墓中,李汉俊、郝梦龄2座烈士墓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其他7座辛亥首义墓为文旅部门负责管理,而所属的林地属省林科院管理,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二是属地面积较小。“伏虎山烈士陵园”依山脚而建,墓区为狭长地带,占地面积约150亩,且进出道路狭窄,周边住房较多,不宜建设大型纪念设施,容纳祭扫人员也十分有限,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条件不太成熟。鉴于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明确管理责任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的属地管理原则,“伏虎山烈士陵园”所属的林地属省林科院,建议明确省林科院为管理责任单位,解决多头管理的问题。
二是重新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我厅正在积极筹划推进湖北省英烈纪念园建设项目,待项目建成后,我们按照程序将零散的李汉俊、郝梦龄等著名烈士墓迁入湖北省英烈纪念园,打造湖北省全新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三是加强现有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在湖北省英烈纪念园项目建成之前,建议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伏虎山烈士陵园”现有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我厅将督促指导武汉市、洪山区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强对李汉俊、郝梦龄烈士墓修缮管理维护。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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