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MB1518119/2020-146217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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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发文日期 | 2020-06-24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要求,建设“洗马畈革命烈士陵园”项目应由浠水县委、县政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红色旅游景区服务规范标准将建设理由、建设内容、展陈内容、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性质、投资估算、资金来源、运营方式、专家评估、群众意见等事项,由当地党委政府逐级向上级提出申请。建议浠水县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待批准后,与相关部门对接,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和现有资金渠道申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文旅厅等部门积极支持该项目纳入国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规划和全国或全省红色旅游景区(点)范围,在中央预算资金内予以支持。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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