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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0年法治建设情况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0年法治建设情况

2021-12-10 09:00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索 引 号 MB1518119/2021-67961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文日期 2021-12-10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0年法治建设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收官之年,是全面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开局之年,也是同新冠肺炎疫情作斗争的特殊之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部署的工作任务,严格执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努力做到业务工作和法治建设两手抓,以法治建设促进和规范业务工作,在退役军人事务法治建设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取得了新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我厅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一是成立厅机关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6月,以厅党组名义发文,正式成立了厅机关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周振武担任组长,厅党组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担任组员,主要职责就是研究解决厅机关法治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二是制定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等四大方面,对当年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同时,制定了厅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具体落实措施和责任分工,将年度法治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责任处室,规定完成时限,确保任务落实。三是及时研究法治建设实践中的重大问题。由于退役军人安置方面历史遗留问题较多,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自成立以来,厅领导班子多次专题研究信访疑难案件的处理,保障信访案件的处理始终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信访形势稳定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提请省政府修改省政府规章《湖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军人抚恤优待的政府职能已由民政部门转移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规章中的相应的条款应予修改。二是制定管理保障服务退役军人的规范性文件。为做好残疾评定、重度残疾军人供养和烈士褒扬纪念等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三是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先后两次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2020年8月,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对129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未发现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同年10月,为了完善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开工作,又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最终确认可网上公开的省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82件,包括省民政厅制发的70件,省人社厅制发的6件、我厅制发的6件。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狠下功夫。2019年我厅细化了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全面建立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0年我厅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又有了新的进展。

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2019年我厅按照省编制管理机关的统一部署,因应党政机构改革的需要,制定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权责清单,并已在省政务服务网上公示,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奠定基础。2020年,又对权责清单的内容进行了更新。目前,省政务服务网公示了我厅包括伤残等级评定(调整)和伤残证办理、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的配置、对退出现役残疾军人集中供养的确定在内的6项行政职责。同时,又在我厅门户网站上更新了作为行政执法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具体内容。目前,已公布现行有效的省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82件。

在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我厅结合自身实际,着重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完善文字记录。2020年8月,我厅印发《湖北省伤残评定工作规程》,完善了有关残疾等级评定的执法文书格式。在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定的受理通知书、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残疾等级评定结果告知书、伤残人员换证补证审批表、伤残人员关系转移证明、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等6种格式文书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伤残人员残情(复查)鉴定委托书、公示情况报告(样式)、评定(调整)伤残等级申报材料(样式)、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申报材料目录、新办评定伤残等级申报材料目录、调整伤残等级申报材料目录等6种格式文书,极大地规范了行政确认行为。新的残疾评定行为,都采用了新的文书格式,较好地执行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我厅指定了专门审核人员,对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均采用规范化的法制审核表,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今年我厅共对12项重大执法决定(主要是残疾等级评定)进行了法制审核。其中有3件的法制审核意见改变了送审机构的处理意见,基本上都得到了采纳。在法制审核的过程中,还特别注重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的作用。对于一些重大疑难问题,邀请外聘法律顾问参与集体研究,或者出具专业性的法律意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强化了内部制约监督,有力地保障了厅机关的依法行政。

同时,今年我厅还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配套制度,制定了《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执法制度(试行)》,规定了有关行政执法岗位、资格和证件管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方面的一系列配套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2020年,我厅共有3件行政执法行为(均为调整残疾等级)被申请复议,已结案1 件,结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原行政行为得以维持。当年没有行政执法行为被提起行政诉讼。2019年有1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应诉案件结转到今年,二审法院判决维持了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我厅终审胜诉。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及时开展新法新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了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9月,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民法典》,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师导师罗昆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完成了“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民法典专题课程的学习任务,并且全部通过了专题考试。购买了一整套民法典释义丛书。结合党员下沉社区活动宣传民法典。同时,在厅机关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也对民法典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初步开展了《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厅机关领导成员、各处室负责人、省退役军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厅有关处室工作人员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举办的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电视电话会议。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退役军人保障法》纳入集中学习的内容。厅门户网站刊转载了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系列文章。厅机关预订了《退役军人保障法释义》,人手一册,为下一步的深入学习宣传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利用重大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在全民国家安全日,制作精美展板,突出重点、深入浅出地宣传有关国家安全的系列法律规定。在12.4 “国家宪法日”前后,制作并发布“我们一起学宪法”的系列宣传视频。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了《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光荣院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政策性文件的决定》等新颁布部门规章的学习宣传活动。移交安置、拥军优抚、褒扬纪念、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等业务机构在开展有关业务工作的同时,反复多次向行政相对人进行有关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落实以案释法任务。

四是认真组织2020年度在线学法活动。印发了年度在线学法的通知,根据厅机关人员变动情况,对学员在线学习帐号进行了动态调整。每月通报一次在线学习进展情况,督促干部职工及时完成规定学时的学习任务。目前,全厅配有学习账号的干部职工已全部完成年度在线学习任务。

五是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建立了市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向省厅上报法治文化作品制度。联合荆楚网制作了3部法治微视频,宣传与退役军人有关的宪法和法律规定,参加全国和湖北省的法治动漫及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

由于新厅成立时间不长,各项基础还在不断夯实的过程之中,加之退役军人事务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厅机关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个别制度还不够健全,如规范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度还有待建立完善;法治机构的建设还有待加强,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有所欠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手段还需要不断创新,退役军人信访案件的受理和处理,仍有相当多的地方需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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