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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7-07 19:35 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湖北省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编写本报告。本报告数据来自全省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单位。若对本报告数据有疑问,请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027-87235549)。

一、总体情况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湖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政务公开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策落实和项目落地”,助力政府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领导高度重视。王晓东省长两次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分别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新《条例》和政策解读工作,专门赴省政府门户网站调研指导网站建设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强调打造政务宣传主窗口政务服务主平台民意汇聚主渠道。黄楚平常务副省长、别必雄秘书长分别到省政务管理办专题调研,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难点”和“堵点”。成立了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别必雄秘书长担任组长,亲自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组建了湖北省政务管理办公室,为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承担推进全省“放管服”改革,指导和监督全省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大数据工作。各市(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参照省政务管理办职能,统筹本地区“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大数据等工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门发文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办公厅(室)是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强化政府办公厅(室)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职责。

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印发了《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鄂政管办发 〔2019〕4号)《湖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方案》(鄂政办函〔2019〕3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配合新《条例》的实施,推进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公开。

落实力度进一步增强。组织全省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集中修订,统一要求使用“gov”邮箱作为依申请公开邮箱。强化部门协调,与政务督查部门联手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主动与省委办公厅、省委编办沟通协调,推进政府部门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政策解读与决策预公开。

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开展了四次全省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一是6月,与政府网站集约化联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二是7月初,借助在武汉举办的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对省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市(州)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开展了《条例》培训;三是9月,专门邀请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围绕政府透明度指数评估指标和我省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四是12月,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写新要求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邀请专家开展培训,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开展互评互查。宜昌、黄石、黄冈、鄂州、恩施、神农架等市(州),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等部门围绕新《条例》的宣贯、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等方面,积极开展本地区、本系统政务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

各级各部门积极主动做好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公开机构职能信息。机构改革后,各级政府部门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集中公开了本机关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部分单位还进一步公开了领导职责分工、履历、单位交通指引等。全省除少数涉密部门和机构外,各级政府部门通过机构设置等栏目,或财政预决算报告,公开了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各级各部门将行政权责清单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分类型、分部门集中公开发布,将机构职能进一步形象化具体化,并按照依申请、依职权和公共服务予以分类,按照大项、小项、业务办理项层次化、数据化,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

公开政策文件及解读。各级各部门通过政策文件专栏集中公开本地区本部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文件,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各领域的政策措施信息。采取文件与解读材料双向链接或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等方式,提升政策文件公开实效。

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统计部门按时发布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统计数据进行解读,及时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及时发布普查公报。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查询、利用,省统计局开设湖北数据专栏,及时发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行业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财政收入、进出口情况等18个重点指标的月度、年度数据。通过经济图表、数据地图等直观呈现统计数据。强化统计违法案件信息曝光,建立健全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工作机制,在门户网站开设“统计违法举报”“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统计从业人员失信信息公示”。2019年,公示4家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

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全面落实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2019年起公开范围扩展到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部分。公开范围持续扩大,省直122家单位全部公开部门预算;全省13个市(州)、103个县(市、区)全部公开了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已细化至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按要求细化公开“三公”经费等内容。通过H5动画对预算进行解读,微信扫二维码,即可浏览2019年政府预算概况。将“省本级政府预算”“财政预算执行月度情况”“省本级财政总决算”等数据信息纳入全省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及时更新公开,实时向需求部门提供数据查询服务。2019年12月,财政部发布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湖北省持续进位提升,位列全国第4名,其中政府预决算公开度位列全国第1。

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省应急管理厅发布预警信息14条,事故信息7条,灾难警示信息9条。协调处置了恩施躲避峡和十堰青龙山村山洪灾害,以及多地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和其它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在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报道了灾害和救援相关信息。发布防灾减灾各类信息45条,“防汛抗旱专栏”公布信息160条,省减灾委、省应急管理厅先后4次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Ⅲ、Ⅳ级响应,公布应急救援信息18条。针对旱灾分两次紧急调拨省级救灾衣被等物资共计33.54万件(床),均通过省应急厅门户网站、湖北日报、中国应急管理报进行了公开。

公开各领域监管信息。省政府专题部署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19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抽查市场主体10.88万户,抽查结果依法公示。各级各部门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网”,及时发布抽查结果信息10000余条。通过各监管部门网站、信用湖北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信用湖北网站历年累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0000余条。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中共计参评企业与个人5084家,其中绿牌275家、黄牌数2264家、黑牌数20家、无牌数2525家,实现上传环保行业信用数据9523条。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全年共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49期,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7.51%,校园“明厨亮灶”率达92%;部分市(州)市场监管局开展“你点我检”活动,以日常消费的食品为重点,以快速检测和定量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围绕群众关心的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等热点问题进行抽检,并公开抽检结果,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完成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10500批次,查出不合格产品839批次,依法公布抽查结果。

公开公务员招考录取信息。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及时、准确、集中发布了公务员招考、遴选职位、报考条件、报考时间、招考部门电话及信息发布渠道、职位申报动态、笔试面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等信息,保障公务员招考招录公正公平。

(三)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根据新《条例》有关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鄂政管办发〔2019〕4号),对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等十个环节进行了规范。

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邮箱。要求各级各部门统一使用“gov”政务邮箱作为依申请公开受理电子邮箱,并将“gov”政务邮箱使用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

建设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结合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建设了统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公民可以通过平台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看申请处理状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主管部门可以即时查看申请数据,跟踪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政府信息生成。通过规范文件办理流程,规范政府信息生成程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内容和格式。定期开展行政公文规范性检查,通报存在的错误和问题。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级各部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在政府信息生成过程中,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分类设置为必选项,由信息制作部门对信息的公开属性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类,将信息公开属性的确认融入办文流程,提升公开效率。部分单位还采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政府信息进行二次审核的方式,于信息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前,再次审核信息公开属性,确保在做好公开工作的同时,依法保守国家秘密。

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各级各部门均建立了档案保管机构,定期对本机关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规范化整理归档,参照档案法进行管理。对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公开的政府信息,采用文件库予以管理,方便公众查询使用。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政策文件库,集纳了自2001年以来湖北省人民政府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现有文件总数3210件。通过政府文件结构化,将文件数据划分出“文号”“标题”“正文”“主题分类”“文种”“发文机关”“发文日期”“发布日期”等属性,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格式;通过对网站所有历史数据进行人工筛查,将所有政府文件类信息按结构化标准入库管理,方便公众查询使用;采用当前互联网流行的电商式搜索风格,奉行“搜索即展示”的理念编码智能化条件检索,实行多条件组合筛选。政府网站集约化后,入驻集约化平台的各个政府网站都能获取省政府网站文件库的信息。政策文件库成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核心库,访问量稳居前列。

(五)平台建设。

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作为全国第一批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省份,省政府办公厅高度重视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函〔2019〕33号),组织编制了《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规范》《政府网站集约化数据交换》《政府网站集约化信息资源规范》等多个标准规范。依托全省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开发了一体化搜索平台,为用户提供精准智能数据检索服务。42家省直部门网站已改造完毕迁入全省集约化平台,实现统一管理。全省17个市(州)中,13个市(州)完成了技术平台的集约和市级统一信息资源库的建设。3个省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已直接上移至省集约化平台。在2019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省政府门户网站居全国第四位。

推进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各级各部门根据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设计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参考方案”,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四大栏目,推进统一格式、统一名称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准确性、实效性。

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全省政务新媒体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对抽查结果进行了通报。自主开发了全省政务新媒体矩阵管理平台,采用云计算、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集成备案管理、监测检查、热点舆情、矩阵管理、政务新媒体门户、智能大数据展示等多项管理及应用功能于一体。通过该平台,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分级备案制,截至目前,全省共备案政务新媒体3093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004个,微博639个,客户端84个,其他第三方366个。

进一步加强政府公报工作。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40号),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通过本级人民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将省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方案,推进省本级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完成1949年以来历史政府公报数字化,并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对外展示。数字化后的历史公报经OCR识别,公众可根据需要进行全文检索。

(六)监督保障。

强化日常监督和问题整改。结合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和政府透明度指数评估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摸清问题底数,明确整改责任,加强督办落实。与政府网站检查测评相结合,查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项整改落实。对标对表政务公开考评和政府透明度指数评估指标体系,主动查找问题,逐部门开列问题清单,通过工作会议直接分发到部门分管负责人手中,强化领导督办。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开展部门间、市(州)间互查互评,通过现场演示、现场打分、现场点评,提升工作能力。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办理。省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5起,均进行了核查,对举报属实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在省政府目标绩效考评中的分值比重,占比达到4%。制定省级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将考评分为第三方评估、日常工作考评、省政府门户网站考评等三个部分,突出第三方评估在考评中的地位,评分结果占比80%,同时体现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情况,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分数据包含全省总体情况和省本级情况。体现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并反映制发文件、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等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包含了行政许可以外的管理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省本级各类管理服务事项梳理相对清晰,2018年、2019年未发布市、县级事项通用清单,本报告采用了梳理工作开展较好的宜昌市和宜都市数据,按照2018年事项小项和2019年业务办理项数据(改革推进过程中,2018年事项小项,相当于2019年业务办理项),作为市、县级管理服务事项的样本,体现各类管理服务事项数据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数据的采用同管理服务事项数据。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省本年度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378份,上年结转139份,全年办结9355份,结转下年办理159份。省本级新收到1730份,上年结转10份,全年办结1675份,结转下年办理38份。全省从答复情况看,答复予以公开4689份,部分公开611份,属于国家秘密57份,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22份,危及三安全一稳定信息51份,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92份,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67份,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72份,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信息61份,属于行政查询事项80份,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300份,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61份,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46份,信访举报投诉类347份,重复申请305份,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6份,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20份,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11份,其他处理446份。省本级从答复情况看,答复予以公开792份,部分公开201份,属于国家秘密7份,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5份,危及三安全一稳定信息9份,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11份,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9份,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8份,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信息9份,属于行政查询事项5份,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77份,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6份,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5份,信访举报投诉类44份,重复申请11份,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6份,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2份,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份,其他处理58份。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443件(省本级40件),结果维持232件(省本级27件),结果纠正63件(省本级7件),其他结果90件(省本级3件),尚未审结59件(省本级4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453件(省本级20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344件(省本级5件),结果维持170件(省本级5件),结果纠正42件(省本级0件),其他结果94件(省本级0件),尚未审结38件(省本级0件);复议后起诉109件(省本级15件),结果维持63件(省本级12件),结果纠正1件(省本级0件),其他结果24件(省本级1件),尚未审结21件(省本级2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地方和部门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推进公开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市、州、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不够系统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制度、举报投诉等处理机制,监督检查督办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务公开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地方和部门公开平台建设投入不足,公开平台与公开内容建设融合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情况。

省级政府部门和市(州)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考核等工作的主动性明显提高。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了程序规范,基本统一使用了“gov”申请邮箱,开发建设了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在线平台。开展了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体系不断完善。开展4次省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得到了提升。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网站管理业务沟通交流机制,内容与平台的融合有所加强。

(三)本年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不足,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公报》的作用不够明显,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三是政务公开能力建设仍有待加强,尤其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亟待提升。

(四)下一年工作打算。

一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落实国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政府网站集约化,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二是推进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国办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推进统一公开平台建设。三是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以《要点》等文件印发为契机,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统一思想,强化部署落实。四是推进政务公开考评规范化。继续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推进考评结果更加公平公正。五是积极开展互评互查和经验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将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情况、征求意见收集和反馈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大力推进省级决策公开,进一步明确决策公开有关要求。首次实现省政府常务会议公开,11月26日,王晓东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特别邀请了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雷万鹏、湖北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李梦卿等2位专家代表和武汉市常青树实验学校校长万玉霞、湖北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党委书记袁芒、武汉市第六初级中学教师刘晓红、家长代表韩文静等4位公众代表列席,参与讨论审议《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武汉、荆门等市(州)制定出台了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各级各牵头部门,结合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通过举办专题专栏,公开重要部署执行情况信息。省政府门户网站通过“长江大保护”“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赢取更多营商环境赞许票”“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专题,全面系统公开政策措施制定情况,安排部署情况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对推进重点工作部署执行,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推动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务督查发现问题情况公开力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省政府政务督查发现问题的具体事项、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强化督查落实。结合省政府大督查,在《湖北日报》开设“省政府督查进行时”专栏,省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挥聚合效应,及时转载公开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继续推进审计结果信息公开,通过省审计厅网站公开了《湖北省对口支援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和兵团第五师2018年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结果》《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湖北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19〕35号),部署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邀请媒体对实施方案进行图文解读,通过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开行政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救济途径等信息。省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湖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湖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湖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对“三项制度”的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司法厅进一步发布了《关于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的通知》《湖北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确保“三项制度”全面推行。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并对外公布。

深化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省、市、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发布清理结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奠定基础。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现线上只进“一张网”。深入推进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融合发展,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集中、详细、准确公开行政权责、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公共服务、跑动次数等清单信息,及时公开事项办理结果信息,满意度评价结果信息,实现政务服务全流程可网办,政务服务信息全流程公开。“鄂汇办”APP作为湖北政务服务网的手机端延伸,2019年实现825项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公开掌上可办。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和结果公开工作,省级公开取消证明事项101项,共清理取消1488项。

强化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大专题,公开三大攻坚战信息。省财政厅网站设立“地方政府债务”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栏目,披露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等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与通知公告。省财政厅根据机构改革现状,将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的省级层面资金清单调整为31项,对照清单在厅公众网“财政扶贫资金专栏”,做好资金分配文件、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目标等信息的公开,并督促各地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积极做好污染防治相关资金信息公开,公开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等信息。做好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公开了《2018年度精准灭荒以奖代补项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2019年度全省国土资源基层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省生态环境厅深入公开环境保护信息,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一台一报一网”宣传报道要求,构建省、市、县宣传报道体系。通过省住建厅网站集中公开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城市品质提升信息,每月公开全省17个市(州)出水厂常规指标检测结果,每季度公开全省主要城市供水水质公报。

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集中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开设了政民互动渠道,通过“我说”栏目,征集公众对“放管服”改革的建言献策;在《湖北日报》开设“放管服”专版,定期集中发布我省“放管服”改革进展及成效信息;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放管服”改革成果,开展解读回应;省政务服务网以权责清单信息、事项清单信息的调整和执行对“放管服”改革成果加以固定,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同源发布,统一查询。

强化重点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措施,持续发布“我选湖北计划”“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信息,广泛报道“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等就业服务活动,提升公众知晓度;及时公开社会保险降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等政策规定,持续发布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3条,公开会计、艺术等20个系列专业评价标准,为全省各类人才提供精准信息服务;重点公开保障农民工权益方面的规定制度,持续发布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冬季攻坚行动等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267件,营造根治欠薪良好舆论氛围;主动公开《湖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并进行深入解读;围绕社会普遍关切的医保目录问题,及时公开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我省新医保目录,第一时间通过《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湖北电视台湖北新闻等主流媒体进行解读;通过官方网站、微信服务号、新闻通气会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耗材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相关政策、措施,扩大公众知晓率,提升社会认可度。

全面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印发了《湖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方案》(鄂政办函〔2019〕38号),将政策解读纳入省政府政策文件办理流程,实行解读方案、解读文件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对未实行“三同步”的政策文件,政府办公厅(室)不予收文办理,从源头上提升政策解读时效和比例。针对2018年、2019年应解读未解读的省政府政策文件,省政府办公厅按政策相关度进行整合,制定了系列政府新闻发布会解读方案,推动政策解读走深走实。全年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88场次,其中涉及政策解读25场次,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单位111家,副厅级别及以上领导干部109位。省政府门户网站对政策文件解读情况实行月度统计,报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督促落实。2019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种形式的解读材料86篇,对省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基本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大力推进“一把手”解读,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司法厅等部门“一把手”,围绕重大政策文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等部门,分别围绕发展规划、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城市管理等政策,采用文字、图文、发布会、访谈、H5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推进解读精准透。部分单位通过网站按起草单位、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等进行分类解读,大力推进政策解读走实走深,凝聚社会共识。

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面推进湖北政务服务网“一张网”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网上延伸,不断提升网办率。按标准统一细化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更新机构改革后相关事项信息,确保线上线下公开内容一致,办理流程一致。统筹推进“一张网”与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建设,建设全省统一的“好差评”系统,推进政务服务评价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截止12月份,实现了与各地各部门 80个自建系统和3471个线下终端对接,系统对接完成率达91.95%。共接受企业群众政务服务办件评价37.41万条,累计受理用户各类诉求16.54万件,差评整改反馈率达100%,办件满意率达99.92%。“好差评”有效数据上传总量居全国前列,获国办电子政务办致函感谢。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府办公厅成立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督促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州)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纳入省政府机关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立行立改项目,建立公开工作台账,实行月统计月通报,全面推进公开工作落实。

成效显著。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全省16个市(州)开设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共公开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近5000条,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基本实现应公开尽公开。35个省级政府部门开设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目录专栏,共发布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747条,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1022条。

(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强化牵头部门职责。省发展改革委运用“三定”调度和“三库”建设成果,定期发布全省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通过省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网站,全面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落实审批主体部门责任。截至2019年底,全省发改、经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有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职能的部门,通过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历年累计公开16万余条。此外,还及时通过本部门网站等途径公开。

建立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建设项目公开专栏。各级政府门户网站通过开设重大建设项目专栏,发布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信息。鄂州市围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对原有公开内容进行细化分解,及时发布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

(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推进一网汇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全省2019年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内容涵盖全省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矿业出让权、药械采购、排污权等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各种信息。截至12月底,省电子服务系统已汇集交易信息、市场主体信息等5大类135万余条,累计向国家平台推送信息103万余条,始终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价考核中居于前列,其中四个月排名全国第一。

细化特色领域公开。通过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平台,集中发布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包括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名称、编号、转让底价、挂牌日期,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名称、编号、挂牌价格、挂牌日期,增资挂牌项目、股权预挂牌、增资预挂牌、资产租赁等项目信息。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排污权交易信息公开目录,按目录公开,并将相关公示信息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公开,指导省环交中心创新采用网络直播方式向社会公开排污权电子竞价交易过程。

推进数据共享。湖北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了全省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监管信息公告等信息。省财政厅将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与省大数据平台对接,通过前置机共享方式,实时提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信息”等信息。

(五)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深入公开义务教育领域政府信息。进一步强化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义务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发挥县级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推进义务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地教育局还通过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海报等方式,公开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报名程序等信息。采取海报进校园、进小区等方式,送信息上门,精准公开信息,变人民群众找信息为信息找群众,提升公开实效。

大力公开基本医疗卫生领域政府信息。省卫健委发布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医保、药监等部门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信息;发布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信息。公开医疗机构及其等级情况信息,通过链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提供医疗机构地址、隶属关系、联系方式、床位数、人员数、建筑面积、设备、资产信息查询及公开服务。按月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媒监测、形势研判信息。

深入公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组织信息。及时发布民政事业统计月报、季报和社会服务统计季报,及时公布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经费支出和服务保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集中公布养老服务政策扶持措施,全省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平均养育标准。及时公开社会组织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年检、评估、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布了我省2018年度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方便群众知晓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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