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退役军人,持优待证在巴东、来凤可免费乘坐城区公交
巴东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62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待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现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待对象
全国范围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人员(以下简称“优待对象”)。
二、使用方式
优待对象持本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县城区运营的所有线路公交车,按上车提示刷卡或出示证件免费乘坐。
三、实施时间
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四、注意事项
1.《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对使用伪造、变造的《优待证》免费乘车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2.《优待证》持有人乘坐公交车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相关核验工作,文明有序乘车,树立良好形象。
3.目前因公交车载收费系统正在升级,乘坐公交时请持《优待证》亮证乘车,待系统升级完成后,持《优待证》刷卡乘车。上车时造成不便的,请《优待证》持有人理解和体谅,后续将不断改进服务。
咨询电话:0718-4222218
来凤县
2024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出示优待证件,可免费乘坐来凤城区范围内常规运营的城市公交车,以后新增常规线路参照纳入执行。
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政策,是全社会尊崇退役军人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做好政策宣传与监督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同时将持续拓宽优待目录,吸引更多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加入到拥军队伍中,努力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更多优待服务,在全县范围内不断浓厚拥军优属氛围,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获得感、幸福感。
附件: